网友询问,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多久?有疑问的朋友,希望这次的内容能给你提供帮助。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方法
线上途径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等公共服务。
线下途径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须凭以下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1、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表》、参保地规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意见;
2、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表》、异地长期居住佐证材料或常驻异地工作佐证材料(详见备案表备注栏);
3、异地配置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直接结算备案表》,并根据三种情形分别提供协议机构转诊转院意见、异地长期居住或常驻异地工作佐证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备案有效期由参保省统一规定:异地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其中,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为半年;异地长期居住的工伤职工,备案长期有效;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根据派驻时间确定。备案经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可变更或取消。
工伤职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有异地就医需求的,需重新办理登记备案。其中,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可依据就医地协议机构提供的转诊意见重新办理登记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工作)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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