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接群众举报,武汉江夏一私房内有制造假酒窝点,江夏公安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调查,一举查获以次充好制造高档酒窝点。
7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乌龙泉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销售假冒品牌白酒。当日下午,通过缜密侦查、深度摸排,发现庙山一私房内有重大制造假酒嫌疑,民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果断突入,现场查获正在灌装白酒的谢某、陈某,查扣各种高档品牌伪劣假酒、包装盒若干及市场估值4.9万余元的散酒。
经查,谢某、陈某曾因在外省假冒注册商标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出狱后,不思悔改,铤而走险,长期回收高档空酒瓶,租住民房,将同一品牌低等次的白酒灌入高档酒瓶中封装,以次充好,再以较高的价格供应给了外省的烟酒行,获利4.6万余元。
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江夏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市民购买白酒时,一定要到正规的专卖店进行购买,并保留好小票等证据,以保障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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