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布《就预付费式旅游产品告市民游客书》。提醒各位游客朋友,一定多加注意“预付费式旅游产品”,避免落入陷阱。
就预付费式旅游产品告市民游客书
广大市民游客:
近期,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陆续收到不少市民游客反映:某些旅游公司以发展会员、办理vip、交钱送高额旅游产品返利等名义,诱导有出游意愿的市民签订需要一次性缴纳几万甚至十几万的产品合同。市民签订合同交钱后,旅游公司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合同,市民要求退款不仅拿不回钱还要支付高额违约金,因此引发大量投诉、聚集并向公安部门报警,造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这些旅游公司,有的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他们的通行模式是:旅游公司与市民游客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由旅游公司提供打包的数条旅游产品线路,市民游客按优惠价购买(一次性支付少则一万元,多则十几万元),如市民游客未按约定旅游线路出游,则由旅游公司每月按旅游线路原价返还相应金额或返利。
该合同实际为预付费旅游服务产品销售合同,并非包价旅游合同。这种模式存在极大风险隐患,若旅游公司后期出现不能按约兑现、负责人失联、公司人走楼空等现象,市民所交款项极有可能索要无门。
旅游公司涉嫌违反《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教育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部 工商总局 旅游局
银监会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发[2017]189号)和原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旅发[2017]130号)文件要求。
据了解,与此类似的营销行为近年来在国内各地层出不穷,花样百出。2019年,武汉博康艾馨旅行社有限公司对外宣介称“按每人交纳2万元,享受终身旅游,保证年底退6000元;游客交纳“宣传大使”费1万元,发展4名会员次月退还本金,还可享受优惠价格旅游”等方式销售旅游预付卡。博康艾馨公司后期无法兑现承诺,造成市民游客大量金钱损失。该社已被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广大市民需高度警惕!
目前,对于少数企业开展的此类打着“推销及赠送旅游产品”名义的预付费销售行为,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已介入并开展调查处置。
在此要提醒:由于预付费形式有非法集资之嫌,方式隐蔽,且市民需要预存资金数额较大,存在极大的资金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游客提高警惕,理性消费,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抵制虚假游说诱惑,加强防范市场风险。
一是出门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注意核对旅行社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与旅游合同上的公章是否一致。
二是警惕微信朋友圈、微信qq群宣传的旅游产品线路,不要被免费低价、赠送物品等内容蒙蔽双眼,报名参团应谨慎理性核实信息发布者的身份并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团款务必交至旅行社对公账户。
三是不要购买打包销售两条线路以上旅游套餐产品(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轻信提前预付款能获得种种优惠和返利的承诺。坚持“一游一签”“一团一签”,所交团款必须与所签的旅游合同及开具的发票相对应。
四是如需交纳大额的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将保证金交到第三方托管的银行账户,不要将出境游保证金交到旅行社的对公账户或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
五是多关注公安、文旅、市场监管、消协、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消费提示、提醒警告及典型案例,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45向公安、文旅、市场监管、消协、金融监管等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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