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珞珈山法学大楼前,有这样一尊铜像:一位气度不凡的学者坐在椅子上,仁慈而深沉的目光投向远方,凝视着向他走来的法学学者和学子。这就是一代法学宗师韩德培的铜像。作为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中国国际法学先驱、中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法学泰斗韩德培将其一生献给了祖国的法学事业。1945年自海外归来时,他是武汉大学最年轻的教授;2009年99岁辞世之前,他是珞珈山上最年长的资深教授。如今,他的音容笑貌以及他的学术人生都化成这钢铁记忆,永远凝固在武汉大学校园。
风华少年
韩德培,1911年出生于江苏如皋。六岁入私塾,读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千家诗》等,打下了一些国学基础。十岁转入京江小学二年级。因为京江小学由旅居如皋经营钱庄和银行的镇江人所办,特别重视国文、算术以及英语。在小学阶段,韩德培就已学了好几年英语。
优厚的天资加上良好的初等教育,韩德培较早就开始勾画自己未来的职业蓝图。韩德培十五岁小学毕业时,祖父因家里经济拮据,想送他去商店做学徒,他断然拒绝了。正在两难之时,如皋师范学校招考新生,不收学费,而且免住宿费和膳食费,学制六年。韩德培立即去报名应试,以第四名成绩顺利入学。
韩德培在师范学校不但认真学习各门功课,还广泛阅读课外书刊,这使他大开眼界,知道除了小小县城,还有广大复杂的中国和一个更广大复杂的世界,产生了继续升学的强烈愿望,决定趁早转学到普通中学以便直接升入大学。在京江小学、如皋师范的几位老师和一个舅舅的资助下,韩德培跳级参加了南通中学高二下学期的插班考试,以第一名成绩考入南通中学。
1930年夏季,他以全班第一的成绩毕业。正打算报考中央大学或清华大学外文系时,学校通知其成绩优秀可以免试保送中央大学。但考期刚过,又接到学校紧急通知说因手续有问题不能保送了。万分沮丧之际,韩德语从报纸上得知浙江大学仍继续招考政史系、教育系等新生,考试地点在杭州,他连忙赶去应考。有意思的是,韩德培在浙江大学只读了半年,因浙大史政系合并到中央大学便又转往了中央大学。
大学期间,几次旁听法律系系主任谢冠生的课促使韩德培从史政系转到了法学系。那时听谢老师课的人多,教室里坐不下,很多人在窗子外面站着听。“这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但我无愧于我的选择。”他曾对笔者这样说。在这条路上,他走完了生命的辉煌之旅。在认真上课之余,韩德培尽量利用课外时间自己看书,除了自己的专业,文学、哲学、经济、历史他都读,尤其喜欢读传记文学。韩德培很快就因出类拔萃而引起校长罗家伦的注意。1934年从中央大学法律系毕业时,出国深造成为韩德培的新目标。大学毕业后,韩德培留校,编辑学报和校刊,同时充分利用大学图书馆学习。全面抗战爆发后,韩德培组织社团“现实社”,创办刊物《现实》积极宣传抗日救亡。1939年中英庚款董事会招考留英公费生24名,其中有一名额是专攻国际私法。韩德培经过艰苦努力考取了第一名。周鲠生是当时国际法的阅卷人,对第一名的试卷非常满意,因此对韩德培印象深刻。后来当周鲠生任武汉大学校长时,就聘请韩德培担任武汉大学法学系教授。因欧战爆发,延宕再三之后,1940年所有考取的24人一律由英国改赴加拿大学习。
从多伦多到哈佛
1940年7月,韩德培进入安大略省多伦多大学,第二年在汉考克教授的指导下写硕士论文,他的题目是《国际私法中的实质与程序问题》。韩德培搜集和引用了大量英美和加拿大的判例,结合英、美、加一些学者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个人看法。这篇论文写完,汉考克教授审查后对韩德培说:“你写的论文很好,我简直不用改一个字。”其间,韩德培也常去拜访多伦多市奥斯古德大厦法学院院长福尔肯布里奇先生,这位在国际上早已知名的国际私法学者也给了他不少教益。
1942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韩德培由多伦多大学转到哈佛大学法学院,以特别研究生的身份专门做了3年研究。他当时决定不再读学位,利用全世界最好的法学图书馆收藏书刊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研究,广泛认真地阅读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法理学三方面的书刊,尽量收集有关资料,成为该时期的主要任务。他用去大部分时间做了大量的国际私法方面的详细笔记,此外还旁听了格里斯沃尔德的“国际私法”,赫德森的“国际公法”和庞德的“法理学”课程,这几位都是当时的名学者。这个时期他还撰写了国际法私法新著书评、评介庞德的社会法学派学说及凯尔森的纯粹法学说等文章,发表在浙江大学的《思想与时代》等学术刊物上。海外留学生涯,奠定了他一生事业的坚实基座。
除研究外,还有两件事令他终生难忘。一是,韩德培他们在浦氏三兄弟(即浦寿海、浦寿昌、浦山)和丁忱的倡议下成立了“明志社”,常论及中外重大问题,如曾就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根据英译本)进行座谈。二是,1945年董必武到旧金山参加联合国的筹备会议后,应“华美协进社”邀请到纽约作讲演。有些受国民党唆使的中国留学生在会场无理取闹。韩德培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后立即写信给董必武,说明这些留学生是在美中国留学生中的极少数,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同时也向董必武请教怎样进行法学研究才能最有利于未来的中国。出乎意料之外,他很快接到了董必武的亲笔回信。董必武说他知道这些学生是些什么人,他是不会把乌鸦看做凤凰的,同时又指出从事法学研究一定要理论联系中国的实际。
与武大结缘
韩德培与武汉大学的真正结缘是在1945年。
是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结束,中国抗战胜利,韩德培就在年底乘美国第一艘开往远东的运输船自西雅图回到上海。当多年不见的祖国又呈现在眼前时,他激动得泪眼模糊。
回国以前,他就已应武大校长周鲠生之聘答应到武大法律系任教。不久浙大又想聘请他去担任法学院院长兼法律系主任,因和周先生有约在先,毅然来到了武大。值得一提的是,在回国前,担心国内法学图书太少不够用,韩德培花了不少钱和精力购买了几箱图书运回来,却发现武大图书馆的法学图书相当丰富,各种外文书刊除新近出版的以外,几乎应有尽有,越发坚定了他留在武大的想法。此后直到逝世,中间虽北京大学几次想调他去,但终其一生没有离开武大。
韩德培出任武大教授后,不久又兼任法律系主任,主要讲授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外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内战全面爆发后,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困苦不堪,学生运动一浪接一浪。韩德培在《观察》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如《我们所需要的法治》等,揭露国民党政府的反动实质。1947年,国民党在各地镇压学生运动,韩德培草就《对当前学生运动的看法》一文,支持学运,经征得武大张培刚、金克木、邓启东等几位教授的联合签名后印制二百多份,在武汉三镇散发张贴,引起武汉军警的惊慌不安。不久,武汉特种刑事法庭又传讯武大进步学生,意图加以迫害,韩德培以武大教授会代表名义出面进行营救,并发动法律系教师,准备出庭为学生进行辩护。特刑庭终于被迫将全部传讯学生释放回校。同年,武大“六一惨案”发生,武大教授会开会决定罢教,推举韩德培和曾炳钧教授二人起草《武大教授会罢教宣言》,提出强烈抗议。武汉解放前夕,韩德培参加地下党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教育协会”,暗中进行护校保产活动,以迎接解放。
1949年后,韩德培继续担任武大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武大校务委员会成立后,徐懋庸来武大负责党的领导工作,任秘书长。不久韩德培除担任法律系教授和系主任外,又被任命为副秘书长,协助徐和校委会掌管全校性的日常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苏联和东欧国家来武大参观访问的外宾特别多,都由韩德培出面接待、介绍学校情况。全校性大报告,常常由韩德培去作。韩德培每次作大报告前总是兢兢业业地做好准备,不但预先把讲稿拟好,而且还记得相当熟,讲时不必看稿子就能顺口成章地讲出来,所以当时武大师生都喜欢听他作大报告。1951年起,改行校长制,韩德培又改任副教务长。那时任教务长的何定杰教授因身体不大好,很少到办公室办公,教务处的担子主要落在韩德培身上。尽管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很忙,韩德培依然兼管法律系的工作,主讲“国际私法”课程,还抽出时间将《苏联的法院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院》一书译成中文出版。他的辛勤劳作得到社会充分认可,曾被推选为武汉市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
韩德培主持武大法学系之后,学术魅力很快显露出来。但直到去世前他都清楚地知道,在20世纪中国政治风云的变幻中,他失去了太多宝贵的年华,他在法学领域的建树未能达到他青年时代对自己的期望。
法学重建与重镇生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韩德培两次被错划为“右派”的问题都得到彻底平反,又恢复了原来的教授职称和工资待遇。
武汉大学恢复法学系是在1979年,而主持法律系重建工作的就是韩德培。他敏锐地意识到国际法将在中国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重建法律系的第二年即1980年组建了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这是中国高校建立的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
学术是韩德培的第一生命,他作为法学大师的生命形式和他的学术息息相关:他主编的《国际私法》获国家优秀教材奖,《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国家教委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他主编的《环境保护法教程》《现代国际法》《中国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新论》等成果成为中国国际私法和中国环境法理论体系的奠基之作。他在国际私法、环境法、国际公法、法理学及法学教育等领域均取得了卓越成绩。在国际私法范围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机两翼”的大国际法理论,构建了中国国际私法学的理论体系,使中国的国际私法逐渐走向成熟,为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作出了不朽贡献。
1981年,我国因财政困难拟中止和某些外国公司所签订的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一些合同时,外方要求巨额赔款,韩德培就曾应中央有关部门的邀请,全面地进行了分析,提出一些意见,颇受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1987年秋。武汉大学发起组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韩德培以77岁高龄当选会长,并连任4届,2003年卸任后仍一直关注国际私法发展。当年,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列出的10位中国当代最著名法学家中,韩德培曾是唯一健在者;其传记条目也曾被收入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出版的《国际有成就名人录》中。
在韩德培建立了中国高校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的两年之后,1981年6月,他又推动组建了中国乃至亚洲的第一个环境法研究所,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环境法研究机构之一。经过数十年发展,环境法研究所为国家和地方环境法治实践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在提供的法律支持及人才培养两个方面。30年来,环境法研究所一直是中国环境法研究和教育的重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而且其涵盖的学科都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在国内外已有广泛的学术影响。武汉大学另两位法学泰斗马克昌和李龙都曾表示“中国环境法能有今天的辉煌,与韩德培先生密切相关”。韩德培,因此成为中国屈指可数的“地球奖”得主之一。
由于在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韩德培作为中国法学家的代表不断参加国外学术活动。1980年,他赴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参加一个国际性的法学大会,宣读了论文《中国正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出席大会的台湾代表在“两个中国”问题上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博得许多国家的代表的热烈支持。1981年赴南美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出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的“环境法高级官员与专家会议”,结识了不少国家的环境法专家,并从此和他们建立了联系。1982年应美国埃德加·斯诺纪念基金会的邀请,前往美国密苏里大学和其他十几所大学,以法学客座教授和富布莱特亚洲学者的身份讲学,着重介绍中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发展法律教育的情况,受到听讲者的高度评价和热烈欢迎。密苏里州首府堪萨斯市市长,曾授予韩德培“荣誉市民”的称号。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肯特教授,根据韩德培的两篇英文讲稿,整理成一篇题为《中国的法律教育》的英文长文,发表于著名的法学期刊《美国比较法季刊》,受到许多国家法学界的重视和好评。1984年赴日本东京参加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召开的“环境与发展的立法与制度会议”,除向大会提交两篇有关我国环境状况和环境立法的英文论文外,并在大会上介绍了我国对环境保护所采取的种种重要措施,帮助与会的各国代表进一步了解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重大努力。
2011年,在纪念韩德培先生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高度评价韩德培在环境法领域所作出的卓越贡献,“韩德培先生奠定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他的不懈努力让武汉大学成为环境法研究的一方重镇和环境法人才培养的摇篮。座谈会上,武汉大学正式宣布设立“韩德培法学研究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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